致非登记股东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 (1)(i) 修订有关咨询服务协议的年度上限;(ii) 订立主许可协议、主服务协议及ATV China主服务协议;(iii) 订立ATV主采购协议之通函、(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及 (3) 代表委任表格之刊发通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