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公告 (1) 骆叶飞先生收购宁波联康财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之46.50%股本 (2) 国证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及代表骆叶飞先生提出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H股(骆叶飞先生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H股除外)及 (3) 骆叶飞先生提出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内资股(骆叶飞先生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内资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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