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珠海港成为战略性股东,替换IFC 的退出
公司6 月7 日公告,主要股东张瀛岑先生按每股7.68 港元(相当于上日收市价8.46 港元的9.2%折让),向珠海港(000507 SZ)出售1.2 亿股股份(11.96%股权)。由于国际金融公司(“IFC”)上月宣布向张先生按每股7.50 港元出售1.4 亿股股份,换言之,公司此次实质引入珠海港成为战略性股东,以替换IFC 的退出。上述两项交易估计最快可于6 月底前合共完成。公司不涉及股票增发,不会导致盈利摊薄效应。主要股东张先生的股权也将由53.87%上升至55.96%,维持绝对控股地位。
珠海港的国企背景及新能源业务发展利公司长远壮大珠海港是珠海市国资委旗下综合企业,经营三大业务:(一)以珠海高栏母港及其他码头,从事港口投资、运营及船舶运输;(二)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管道燃气、储电及氢能等其他新能源产业、(三)港城建设、物业管理及生产制造。我们认为,珠海港的国企背景及新能源业务发展,有利天伦燃气长远壮大。
不排除双方项目合作及珠海港增持的可能性
我们相信,珠海港与天伦燃气双方未来有机会在燃气及其他新能源项目合作。我们也不排除,珠海港为加强新能源业务发展未来会增持公司的可能性。
重申“买入”评级,上调目标价
我们维持盈利预测,但认为公司引入珠海港可降低风险溢价。我们相应将贴现现金流分析(DCF)推算的目标价由9.32 港元上调至10.20 港元,这对应8.3 倍2021 年市盈率和20.6%上升空间。重申“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一)项目延误、(二)天然气供应紧张、(三)接驳费下降或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