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导读:
据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期文件,中烟国际为具备烟草进出口国营贸易资格的唯一企业,经公司沟通,双方已就保持中烟香港独家经营中国境内免税卷烟出口业务达成共识。
投资要点:
投资建议:公 司公告回应上级部门相关管理办法,经积极沟通境内卷烟出口免税业务有望仍由中烟香港经营,暂无实质变化,维持2025-2027 年EPS 预测值1.40、1.58、1.75 港元,维持增持评级。
公司发布公告回应上级单位有关文件。2025 年7 月25 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根据法规草案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具备烟草进出口国营贸易资格的唯一企业为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中烟国际)。此前根据中烟香港招股书及年报,中烟国际是中国唯一具备进口烟叶类产品资格的实体,中烟香港从事烟叶进口时需先销售给中烟国际(加价比例6%、小部分3%),再由中烟国际销售给烟叶公司,因此这并非中烟国际首次出现相关业务的“唯一性”表述。
征求意见稿旨在强化免税市场监管。根据征求意见稿,当前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经营仍存在诸多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监管的要求起草形成《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经营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消费者权益,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负面影响基本化解,公司基本面无虞。中烟香港卷烟出口独家经营区域为泰国、新加坡、中国港+澳、中国境内免税,其中,境内免税卷烟业务占比80%+、贡献2024 年公司整体收入的约10%,为近年公司成长性较强的业务板块,属于本次征求意见稿影响范畴。文件发布后中烟香港积极沟通,目前已就保持公司自中国烟草总公司集团采购卷烟并独家销售至中国境内免税市场的经营地位达成共识。
从7 月27 日公告内容来看,我们认为本次事件对公司业务的实质性冲击有限,公司“资本市场运作和国际业务拓展平台”的定位不变,长期仍具潜力,关注后续进展。
风险提示:海外并购不及预期、新兴业务不及预期、国际贸易摩擦。